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新六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支撑性专题)
项目编号: 2022AFABZ0035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2年3月2日
开标日期: 2022年3月23日
合新六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支撑性专题)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 745 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玖佰伍拾万元整(大写)( ¥ 49500000 .00元(小写))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安徽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正式开通及质保期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项目负责人:张超永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524005509
技术负责人:雷中林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3524005514
企业业绩:
1.新建莱西至荣成铁路工程勘察设计
2.深汕高铁勘察设计总体总包
3.新建珠江肇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江门段(深圳至南宁铁路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4.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可研、相关专题及勘察设计
5.新建杭州到温州铁路Ⅱ期(义乌至富阳段)可行性研究、相关专题研究及勘察设计
6.昌九客运专线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
7.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勘察设计
8.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铁黄花机场段先期实施工程前期及勘察设计
9.穗莞深城际铁路(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勘察设计总体总包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
1.新建莱西至荣成铁路工程勘察设计
2.铁路杭州萧山机场站枢纽及接线工程可研、相关专题及勘察设计
3.新建福州至厦门铁路勘察设计
4.新建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勘察设计
5.新建连云港至徐州铁路工程勘察设计
6.新建武汉至十堰铁路孝感至十堰段
奖项:
1.苏州火车站工程设计获二○一七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建筑工程设计一等奖
2.京沪高速南京南站空调系统设计获二○一七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一等奖
3.广深港客运专线福田站通风空调系统设计获二○一七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优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三等奖
4.南京南站主站获二○一三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公建一等奖
5.京沪高速铁路项目获优秀勘察设计项目
6.合肥至福州高速铁路项目获优秀勘察设计项目
7.武广客运专线项目获优秀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 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玖佰捌拾伍万元整(大写)( ¥ 49850000 .00元(小写))
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安徽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正式开通及质保期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项目负责人:刘松
职称证书:正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4901000402
技术负责人:邱小兰
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4901000786
企业业绩:
1.新建安庆至九江铁路(安徽段)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新建汉中至巴中至南充铁路南充至巴中段勘察设计
3.新建中卫至兰州铁路(甘肃段)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
1.新建铁路杭州经绍兴至台州线温岭至玉环段可行性研究(含初测)、初步设计(含定测)及相关专题项目
2.新建汉中至巴中至南充铁路南充至巴中段勘察设计
3.新建铁路杭州经绍兴至台州线温岭至玉环段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题项目
奖项:
天堂河(北京段)新机场改线(一期)工程下穿京九铁路工程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新六城际铁路新桥机场站先行工程勘察设计(含支撑性专题)。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清华路启迪科技城创新广场 1号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 0551-6277575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 27号
项目负责人:童超
公示期: 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4楼,联系电话: 0551-65149581-820 /83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0551-62603249 。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 被异议人名称;
4 .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 .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24日